易宗順:本院受理原告魏玉梅訴被告易宗順民間借貸糾紛一案,已經(jīng)審理終結?,F(xiàn)依法向你公告送達(2026)渝0106民初3250號民事判決書,判決如下:被告易宗順于本判決發(fā)生法律效力后三日內歸還原告魏玉梅借款本金38000元。自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30日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,逾期則視為送達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,上訴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,逾期未上訴的,本判決即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重慶市沙坪壩區(qū)人民法院
易宗順:本院受理原告魏玉梅訴被告易宗順民間借貸糾紛一案,已經(jīng)審理終結?,F(xiàn)依法向你公告送達(2026)渝0106民初3250號民事判決書,判決如下:被告易宗順于本判決發(fā)生法律效力后三日內歸還原告魏玉梅借款本金38000元。自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30日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,逾期則視為送達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,上訴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,逾期未上訴的,本判決即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重慶市沙坪壩區(qū)人民法院
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08日
本公告從法治網(wǎng)、法治號下載
下載PDF